自然数不足以处理所有代数问题。一个很简单的方程
1=x+2
在 N 里就没有解。如果我们希望减法可以系统地成立,就必须建立一个比自然数
更大的数系。
严格构造并不是单靠直觉去“引入负数”,而是从我们已经理解的对象,也就是自然数
有序对,形式化地构造整数。
这个构造有三个任务:识别哪些有序对应当表示同一个整数,定义不依赖代表元的运算,并嵌入 N 以保留原来的算术。第一步给出对象,后两步说明这些对象为什么解决了减法不封闭的问题。
指导思想
一个对子 (a,b) 可以看成形式差值
a−b.
按这个想法,很多不同对子都可能代表同一个整数。例如
(3,1),(5,3),(8,6)
都自然地指向同一个差值 2。
所以整数不应该是某一个有序对本身,而应该是“所有代表同一差值的对子”构成
的等价类。
N2 上的关系
定义
定义整数的等价关系
在 N2,也就是自然数有序对集合中工作。
定义关系 ∼Z 为
(a,b)∼Z(c,d)⟺a+d=b+c.整数就定义为这条关系之下的等价类。
条件 a+d=b+c 正好反映了 (a,b) 与 (c,d) 代表同一个形式差值:
a−b=c−d.
把上式移项,就得到 a+d=b+c。
这个移项只用于启发定义,还不是在新构造的 Z 中计算。实际检验 a+d=b+c 只用到 N 中已经定义的加法。所以下面的等价关系证明只使用自然数定律,不预先假设正在构造的整数减法。
为什么这条关系是对的
定理
这条关系确实是等价关系
N2 上的关系 ∼Z 是自反、对称和传递的,因此它是一条等价关系。
这个证明并不难,但值得理解,因为它解释了为什么 quotient
construction 可以成立。
证明:∼Z 是等价关系
自反性:对任意 (a,b),都有
a+b=b+a,
所以 (a,b)∼Z(a,b)。
对称性:若 (a,b)∼Z(c,d),即 a+d=b+c,把同一等式反过来读,就有
c+b=d+a,因此 (c,d)∼Z(a,b)。
传递性:若
(a,b)∼Z(c,d)且(c,d)∼Z(e,f),
即
a+d=b+c,c+f=d+e.
将两式相加,并在两边同时消去 c+d,得到
a+f=b+e,
所以 (a,b)∼Z(e,f)。
整数现在究竟是什么
定义
整数作为商集
令 X=N2。整数集合定义为
Z=X/∼Z.对每个 (a,b)∈N2,它的等价类记作
[(a,b)]={(c,d)∈N2:(c,d)∼Z(a,b)}.
因此,一个整数不是一个对子,而是一整个等价类。
熟悉的整数在这个构造中重新出现:
- [(0,0)] 表现得像 0;
- [(1,0)] 表现得像 1;
- [(0,1)] 表现得像 −1;
- 一般来说,[(n,0)] 对应熟悉的自然数 n。
怎样把 N 嵌入 Z
自然数并没有消失,而是以新的方式出现在整数中。
例题
自然数怎样嵌入整数
定义一个映射 N→Z:
n⟼[(n,0)].于是
0↦[(0,0)],1↦[(1,0)],2↦[(2,0)].所以旧有自然数系统会以某些特定等价类的形式,完整地出现在新系统中。
这说明 quotient construction 并不是摧毁旧数系,而是保留其中一个可辨认
的副本,同时把范围扩张。
正、负与零
需要强调的是,正负零并不是贴在某个代表元上的标签,而是整个等价类的性质。
- 如果一个类有代表元 (a,b) 满足 a>b,就视为 正;
- 如果有代表元满足 a 小于 b,就视为 负;
- 如果有代表元满足 a=b,就视为 零。
因为这些性质不能随着代表元改变,所以还要证明它们在等价类上是 well-defined。
证明:符号是良定的
设 (a,b)∼Z(c,d),所以 a+d=b+c。若 a>b,写成 a=b+k,其中
k∈N 为正数。代入后得到 (b+k)+d=b+c,再使用自然数消去律可得
c=d+k,所以 c>d。交换两个坐标可得负数情形;若 a=b,等价关系便给出
c=d。因此正、负、零都是等价类本身的性质。
等价类上的运算
为了让商集真正成为数系,还需要定义运算。加法定义为
[(a,b)]+[(c,d)]:=[(a+c,b+d)].
这个定义与形式差值的直觉完全一致:
(a−b)+(c−d)=(a+c)−(b+d).
接下来关键的一步,就是检验这类定义是 well-defined,也就是说不会因为更换
代表元而改变结果。
证明:整数加法是良定的
若 (a,b)∼Z(a′,b′) 且 (c,d)∼Z(c′,d′),则
a+b′=b+a′,c+d′=d+c′
将两式相加,并在 N 中用结合律和交换律重排:
(a+c)+(b′+d′)=(b+d)+(a′+c′)
这正是 (a+c,b+d)∼Z(a′+c′,b′+d′) 的定义。
一个具体计算
例题
同一个整数可以有很多代表元
考虑等价类 [(2,5)]。
因为
2+4=5+1,所以
(2,5)∼Z(1,4)同样地,
2+7=5+4,所以
(2,5)∼Z(4,7)这些对子都代表同一个整数;按通常记号,它就是 −3。
探究更换代表元会改变什么
到这一步,直接测试定义会很有帮助。下面的面板会固定同一个整数等价类,让你
改变代表元,并检查另一个对子是否属于同一类。
边读边试
探索同一个整数的代表元
这个探索器展示在同一个整数等价类中更换代表元时,形式差值如何保持不变。
使用 0 至 1,000,000 的整数。输入值会向下取整,并限制在此范围内。
平移后代表元
(2, 5) -> (5, 8)
5 - 8 = -3
等价测试
2 + 7 = 5 + 4
同一等价类
等价类的符号: 负
要记住的重点是:Z 中的相等不是有序对逐个坐标相等,而是等价类相等。两个
外表很不同的对子,只要满足交叉和条件 a+d=b+c,就可以是同一个整数。
减法与乘法
同一个商集观点也给出有符号整数的日常运算公式。因为 [(a,b)] 表示形式
差值 a−b,所以减法应定义为
[(a,b)]−[(c,d)]:=[(a+d,b+c)].
这与形式计算一致:
(a−b)−(c−d)=(a+d)−(b+c).
乘法要稍微小心,因为符号会相互作用:
(a−b)(c−d)=ac+bd−(ad+bc).
因此乘法定义为
[(a,b)]⋅[(c,d)]:=[(ac+bd,ad+bc)].
定理
乘法公式必须是良定的
若 (a,b)∼Z(a′,b′) 且 (c,d)∼Z(c′,d′),则
(ac+bd,ad+bc)∼Z(a′c′+b′d′,a′d′+b′c′).所以乘积的等价类不会依赖所选代表元。
证明:整数乘法是良定的
假设
a+b′=b+a′,c+d′=d+c′.
要证明两个乘积代表元等价,按 ∼Z 的定义,就是要证明
(ac+bd)+(a′d′+b′c′)=(ad+bc)+(a′c′+b′d′).
先只改变第一个因子的代表元。把 a+b′=b+a′ 分别乘以 c 与 d,得到
ac+b′c=bc+a′c,ad+b′d=bd+a′d
因此只用 N 中加法的结合律和交换律,就有
(ac+bd)+(a′d+b′c)=(ac+b′c)+(bd+a′d)=(bc+a′c)+(ad+b′d)=(ad+bc)+(a′c+b′d)
这证明了它与用 (a′,b′) 和 (c,d) 得到的乘积等价。现在固定 (a′,b′),把
c+d′=d+c′ 分别乘以 a′ 与 b′,同样的自然数重排证明它与用 (c′,d′)
得到的乘积等价。由传递性得到所需结论。整个证明没有使用减法或已经构造好的
整数乘法。
同一个类的有序对可以换成较方便的表示。例如 (5,3)∼Z(2,0),因为 5+0=3+2;它们都表示整数二。只有在良定义性已经证明后,计算才可以放心地选用方便代表元,不能先凭直觉简化有序对,再假定类没有改变。
从 N 继承的算术定律
商集上的运算继承自然数算术的定律。例如,加法结合律可由代表元展开:
([(a,b)]+[(c,d)])+[(e,f)]=[(a+c+e,b+d+f)]=[(a,b)]+([(c,d)]+[(e,f)])
两边代表元由 N 中的结合律相等。同样地,只要良定性已经证明,就可以逐个展开代表元,
使用 N 中的交换律和分配律,得到整数加法与乘法的交换律、结合律和分配律。
规范嵌入保持运算:[(n,0)]+[(m,0)]=[(n+m,0)],以及
[(n,0)]⋅[(m,0)]=[(n⋅m,0)]。若 [(n,0)]=[(m,0)],则
n+0=0+m,所以嵌入是单射。
Z 上的次序
定义整数次序为
x<y⟺y−x 为正数
其中 y−x 表示 y+(−x)。前面关于带符号代表元的结果给出三歧性:对任意 x,y,y−x 恰好为正、为零或为负中的一种,因此 x<y、x=y、y<x 恰好有一种成立。
次序具有传递性。若 x<y 且 y<z,则 y−x 与 z−y 都为正。由带符号代表元计算可知正数之和为正,而已证明的环律给出
(z−y)+(y−x)=z−x
所以 x<z。次序也保持平移,因为
(y+t)−(x+t)=y−x
因此 x<y 当且仅当 x+t<y+t。最后,若 0<x 且 0<y,它们的规范带符号代表元为 [(k,0)] 与 [(ℓ,0)],其中 k,ℓ 是正自然数;乘法公式给出 [(k⋅ℓ,0)],而正自然数的乘积为正。于是 Z 中正数的乘积仍为正;在构造有理数之前,这些次序性质已经建立。
若 t>0 且 x<y,分配律给出 ty−tx=t(y−x)>0,故 tx<ty。反过来,若 tx<ty,三歧性排除 x=y;也排除 y<x,因为后者会推出 ty<tx。因此乘以正整数保持且反映严格不等式。
Z 没有零因子
每个非零整数都有规范的带符号代表元。若 [(a,b)]=[(0,0)],则存在正的
k∈N 使 a=b+k 或 b=a+k。前一种情形给出 [(a,b)]=[(k,0)],后一种
给出 [(a,b)]=[(0,k)]。因此两个非零整数的代表元都可写成这两种形式之一。
由乘法公式,符号相同的两个代表元相乘得到 [(k⋅ℓ,0)],符号不同则得到
[(0,k⋅ℓ)]。正自然数的乘积非零,所以 x=0 且 y=0 蕴含
x⋅y=0。这条 Z 中的无零因子性质已在构造 Q 使用整数消去以前建立。
常见错误
常见错误
整数不是那个对子本身
(a,b) 只是一个代表元。真正的整数是整个等价类 [(a,b)]。
常见错误
不同代表元未必代表不同整数
例如 (3,1) 与 (5,3) 并不是两个不同整数。因为它们属于同一个等价类,
所以其实代表同一个差值。
快问快答
思考检查
在 ∼Z 下,(2,0) 和 (5,3) 是否等价?
直接代入 a+d=b+c 这条规则。
解答 · 答案
是,因为
2+3=0+5,所以 (2,0)∼Z(5,3)。
解答 · 答案
[(0,1)] 代表 −1,因为它对应的形式差值是 0−1。任何与它等价的对子,
例如 (2,3),都代表同一个整数。
思考检查
为什么不能直接把有序对当成整数,而必须取等价类?
解答 · 答案
因为很多不同有序对实际上表示同一个形式差值,而整数应当把所有这些代表元视为
同一个对象,所以必须取等价类。
练习
思考检查
证明 [(4,1)]=[(7,4)],并判断这个等价类是正、负还是零。
解答 · 引导解答
先计算
4+4=1+7,所以 (4,1)∼Z(7,4),从而
[(4,1)]=[(7,4)]因为 4>1,这个等价类是正的。按通常记号,它代表整数 3。
建议先读
这一节依赖
2.2 函数与关系 中的等价关系
语言,并会衔接到
3.4 有理数与良定运算。